按照全市“双创双修”工作指挥部宣教小组统一部署,市公安交警部门与全市各大主流媒体构建宣传矩阵,对不文明交通行为集中开展“显形曝光行动”。
“不系安全带”作为典型的不文明交通行为倍受全社会诟病,而且给驾乘人员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。据不完全统计,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,车内人员使用安全带死亡率仅为0.3%,而不使用者则高出8倍!
安全带生命带前排后排都要戴。
在交通事故中,后排乘客受伤和死亡的概率井不比前排乘客低,作为乘客不要心存佛幸只要车辆是在行驶的过程中都应系好安全带。
作为驾驶人,也有义务要求乘客系好安全带。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以及《江西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〉办法》规定,驾、乘车辆不按规定系安全带作如下处罚:
一、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,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
罚款:100 元 记分:2
二、机动车行驶时,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
罚款:10元 记分:0
三、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,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
罚款:100元记分:2
四、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,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
罚款:20元记分:0
五、乘车人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
罚款:30 记分: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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