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德镇市公安局
通 告
为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,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,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现场勘察研究决定,在城区以下3处路口増设了电子抓拍设备,自6月22日起,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识和禁止标线指示、不系安全带、拨打接听手持电话、违停等妨碍安全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依法处罚。具体路口如下:
1.龙井路口东向西
2.龙井路口南向北
3.中华北路太平巷路口
特此通告
2020年6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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